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

勞工65歲退休

勞工65歲退休 可望通過 更新日期:2008/04/25 09:34 【崔慈悌台北報導】
 馬英九勞工政見之一、被視為勞工大利多的「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案」,今(25)日可望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,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將從60歲延後到65歲,預估國營事業勞工是最大受惠者,不僅將改變台灣勞工勞動結構,也有助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。
 提案的立委楊瓊瓔表示,我國勞保實施57年以來,國人平均年齡由民國40年的60歲,提高到現在的76歲,現在台灣勞動力愈來愈少,勞工退休年齡應該要延長才能補足勞動力,我國各種法令對老人的定義也是65歲,沒有理由讓未達到老人定義的勞工強迫退休。 
不過勞委會認為,此案過關,最有利對象是國營事業勞工及公務機關適用勞基法的工友、技工、司機等,現行勞基法雖規定60歲退休,但很多企業仍會提早以資遣逼退員工,即使改成65歲,勞工還是會面臨被提早逼退的命運,也不利接近60歲的勞工再投入職場。

馬上就受到影響了,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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